红尘皆醉,竟也是一片迷蒙,
没有夜晚的城市有些骇人,踽踽独行。
枯灯守侯,该有人来寻我吧!
却见灯火阑珊,独不见来人。
我遥遥渡河而来,
长舟流回,未饮先醉捻月为盟,星芒尽掩。
我遥遥渡河而来,
摆渡人问:可要归航?
潇洒的挥挥衣袖:去吧,去吧!
繁华三千,总有依处,
摆渡人苦笑而去。
总有人夜夜岸边枯候,不得归航--------
我遥遥渡河而来,
彼岸、烟波流转;可有人寻我?
对岸、繁华三千;可有人候我?
踽踽独行,不得归航,
摆渡人早已扬长而去,
长舟流回!不得归航-----
忧郁的吟唱声让沈云兰本来疲惫的身体突然直达到了心灵:彼岸,烟波流转;可有人寻我?对岸,繁华三千,可有人候我!这是一首很久很久之前的《红尘摆渡人》没想到竟然会在街头听到,瞬间的沈云兰不禁有些失魂失神。
就在沈云兰沉浸在长舟流回不得归航的惘然中时,一片阴影覆盖在了她的头上。
正文第三十三章浪漫邂逅
沈云兰抬起眼睛,一个灿若星光的黑眸就直直的望进了她的心底,幽深的眼眸似乎带着一种蛊惑般的力量,叫沈云兰几乎在瞬间失神了。
“美丽的女儿啊,请告诉我你为什么忧伤,明明如花般的年纪,你却双目无光”一个低沉的声音响彻耳端的时候,沈云兰才猛然自迷惑中清醒,不禁面孔一红,原来他是刚才吟唱红尘摆渡人的那个歌者,低沉儒雅的特色男中音立刻叫沈云兰明了。
那个男人已经施施然的坐在了沈云兰的对面,这时候咖啡厅里的琴声已经重新变成了一曲轻快的怀旧老歌儿:glennmedeiros,勉强从对面男人的黑眸中移开,沈云兰才发现这个男人竟然有着如此英俊的相貌,不同于岑世美的那种奶油小生型,也不是林云辉那种轮廓分明、冷酷严峻的帅气,更不是约翰史密斯的那种西方人,他是一个彻底道地的中国人,但是比起岑世美多了一种洒脱随意的男人味儿和书卷气,比起林云辉的强势冷酷,却多了一分温柔的儒雅,这是一个优秀的几近完美的形象。
“你是咖啡厅的歌手?”沈云兰很自然的问道,因为看见他是从咖啡厅的演奏吧台上走下来的,而且侍者没有给他送咖啡,他也没有叫饮品,所以沈云兰很自然的确定。“不是,我是在这里喝了一杯咖啡没有钱给,所以只好打工还债”男人微笑的话语又叫沈云兰瞬间华丽丽的石化了。
不是吧。这个帅男人好像已经过了开这种玩笑地年纪吧,他看起来大约三十一、二岁的样子。成熟沉稳,而身上的衣物看起来也是做工考究价值不菲的名品。
“你可以问问侍者就知道了,我的确是出来没有带钱,而且还迷路了”对面那个英俊的脸庞露出一丝微笑后很认真的说道。
沈云兰此刻非常有化成木乃伊的倾向,有人还会在中环迷路吗,而且没有带钱?不过这个男人却怎么看起来也不像个骗子,而且就算他是骗子地话。大约也会有半数的女人心甘情愿的受骗吧,想到这里沈云兰忍不住微笑了起来,然后直接招来侍者道:“给这位先生刚才喝过的咖啡买单,另外再来一份送来”。
侍者用有些惊讶的眼神儿看了沈云兰一眼,但还是很礼貌的退了下去,片刻后又送上来了一杯咖啡,看来这个男人说的不是假话。
“为了感谢小姐的解困,我可以请教你地芳名么?”男人很温柔的问道。
沈云兰听到他的话语不禁失笑了。自己虽然美丽但是却不是时下男人欣赏的类型,时下男人貌似流行欣赏王熙凤,而她确是那种林妹妹的形象,想来这样的男人是没有必要用这么烂的接口来搭讪的,只是礼貌地询问而已。
“偶然邂逅,何必追问姓名;流水行云,不过各适其是,区区两杯咖啡我还是能付得起帐的。何况谁还没有个忘记和疏忽呢”沈云兰立刻微笑着回答,若不是先有岑世美的污点在前,然后又有林云辉的伤害在后,最后又补了一笔对约翰史密斯的失望,她肯定会告诉男人自己的姓名,然后也询问、询问对方的姓名的,但是既然没有想法和他深交,那么一切自然都是多余的了,就当做一个浪漫的邂逅,相遇了一个美丽地人儿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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