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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(第2页)

同事都笑着说,没有。没有。可为什么连卖早点的小贩都用那样的眼光打量我,说新来的?我怎么就是新来的?我怎么就不能是城里人呢?我是学院的老师了。我已经上了户口,转了关系,有了单位,还怎么着?

报到后的第五天,我去学院的电工房借一把钳子。我住的地方离电工房锅炉房很近,整天嗡嗡响,噪音大。我想修一修那扇一刮风就呱呱嗒嗒响的窗户,就近借把钳子用用。谁知电工房的师傅看了我一眼,说:你谁呀?我说我是这个学院的老师。他冷冷地说:新来的吧?我说:是。他马上说:没有。其实,我看见钳子了,钳子就插在墙上的电工包里……我赔着小心,说:师傅,我就用一下,一会儿就给你送来。他低着头,看都不看我,仍然生硬地说:没有。不借。我前天还见他对办公室管后勤的一个小职员点头哈腰的,小跑着去给人家换灯泡去了……我顿时火冒三丈,这不是欺生么?我扭头就走,到商店里花三块五毛钱买了一把……不为钳子,为尊严。

初来时,我有一年的实习期,是系里的助教。我的态度很好:上班第一个来,打水扫地抹桌子;下班最后一个走。我见人就点头,恭恭敬敬地对长者微笑……走在学院的路上,一个老教授突然扭过头来,对我说:小豆子,我家的纸箱子……噢,新来的?我很沮丧。我怎么就成了“小豆子”了?我怎么就是新来的?我黑么?我回房照了照镜子,我像新来的么?我“新”在什么地方?

我得承认,我是一匹狼。我心里藏有“狼性”。我是一匹企图披上“羊皮”的狼。我混进了城里,可我在城里必须小心翼翼地走出“羊”的姿态。我说过了,我见人就点头,微笑。但点头也得有度。我知道,做学问的都是“刺猬”,要有距离感。不能过于近,过于巴结,不能涎着脸对人笑,要似点似不点,就像见了老熟人一样,浅浅地点,有亲切的意味又不讨人嫌。这且得练呢。

我的敏感是天生的,是田野里的五谷杂粮和百家奶喂出来的。为了融进这座城市,我开始不断地修正自己。我发现,我走路比一般人快,急辣辣的,这也许就是“新”的不成熟的一种表现。我得慢下来,做出一种气定神闲的样子。也不能太慢,太慢了会显得迟疑,大门口的门岗马上就会拦住你问:找谁呢?我的胳肢窝里还得适度地夹上两本书,两眼目视前方,似看似不看,这就对了。这种既快不得也慢不得的走法我练了好一阵子。晚上,我独自一人在校园里走来走去,我很想走出一种从容……

在我正式成为披着羊皮的“狼”之前,我还需要适度的“包装”。那时候,“包装”是一个新词,还没人用呢。我是在生活实践中最先发现的。于是,拿到工资后,我给自己添了几件衣服,衣服是在火车站附近的批发市场上买的,大多是仿名牌。这没人能看出来。这样,我走在学院里,走在大街上,就自如多了。没人再说我是新来的了。虽然,在这座城市里,我只有一个床位。

我开始大量地阅读,我所有的闲暇都泡在了图书馆里。八十年代是一个读书的时代,国内国外所有的新书我都找来读。从历史到文学、哲学、心理学,一直到世界各国的名人传记;从黑格尔到莎士比亚,从希特勒到尼克松,从蓬皮杜到田中角荣,我逮谁读谁,一边读一边记笔记……这就是我的武器。我知道,在大学里,一个没有学问的人是很难混下去的。我还知道,对付城里人,舌头上必须有新词。

学院后边有一工字楼,也叫朝阳房。工字楼坐北朝南,采光很好。上边是古色带檐筒子瓦,下边是古色红墙,廊前有中西合璧式的圆柱,楼道里铺着红木地板,朴中透着贵气,显得厚实,庄重。前边还有两个几何形的花圃,有一排丁香树,朱墙上爬满了红叶,那是一栋教授级别才能住的楼,每户都是三室一厅。不时有穿着红色塑料拖鞋的小保姆挎着买菜的篮子,“呱嗒、呱嗒”地从楼道里走出来……那就是我奋斗的目标。

我的机会来了。一个副教授,在临上课时突然病了。我作为临时救场的“替补”被系主任急火火地找去,要我代他上一课。我问讲什么?系主任说:老周的讲义在桌上放着,你替下来就行。系主任老魏又很知心地告诉我说,这届学生底子薄,你只管放开……于是,我就这么“匆匆”上了讲台。

说老实话,我并不“匆匆”,我是早有准备。

没想到,我的第一课是在学院最大的梯形教室里上的。那是一堂大课,我带着我的笔记本进了教室。教室坐有大约三四百名学生,最开初时乱嚷嚷的……现在,我已忘记我到底讲了些什么了。开始,一看那么多人,我有点慌。可我记住了一句话,我童年里大队支书蔡国寅说过的话。他说,球,你一旦站在台上,台下的都是白菜,一地的扑啷头大白菜!我豁出来了,我是对着一地的扑啷头白菜讲的那堂课……临进教室前,我在教研室里偷偷翻了老周的讲义。老周他五十九岁了,讲的都是些“**”前老掉牙的东西。而我,讲的全是新东西。我慷慨激昂地给学生们上了一课!

站在梯形教室的讲台上,沉默了三秒钟之后,我在黑板上写下了三个大字:吴志鹏。这是我自己的名字。我知道他们不认识。我想,从今以后,他们就认识了。这也是我童年的老师——“慢毒药”先生告诉我的。我说:同学们,一八四八年,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创作《共产党宣言》时说过的一句话,你们知道么……南北战争时期,美国总统亚伯拉罕·林肯在《葛提斯堡演说》中最著名的一句话是什么,你们知道么……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英国首相温斯顿·丘吉尔在一九四〇年以首相的身份出席下院议会时,在即席演说中讲的最著名的一句话,你们知道是什么?(我心里说,白菜们,我得先把你们吓住。)……于是,我放开喉咙,一直讲到下课铃声响的时候,同学们仍瞪着眼在教室里坐着……尔后是雷鸣般的掌声。

下课了,学生们忽一下全围上来了。女同学乱纷纷地拿出笔记本向我提问题。她们一个个甜甜地叫着:吴老师!吴老师!吴老师我问你一个问题可以么……说实话,这时候我的贼心悄悄地溜出来了,我看似漫不经心而又十分敏锐地打量着这些女大学生,我的“第三只眼”在寻觅、扫描着人群中最漂亮的女生,鸭蛋脸儿?苹果脸?笼烟眉?柳叶眉?要是有可能的话,我会……可我必须矜持。我告诫自己:要矜持。

那个日子我至今不会忘记。

那是五月二十七日。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七日,也是课后的第七天。三个“七”,所以我记住了。那天下午,一个女学生来到了我的寝室。她敲门的声音非常优雅,富有弹性,像打电报一样,“嗒嗒、嗒嗒”,两下一节,一共敲了四下。当我拉开门的时候,一股香味随着阳光扑进来。那不是化妆品的香味,那是带有夏日阳光的女人的肉味,鲜活的、生动的、甜的。她背对着阳光,金灿灿地立在那里。她身上穿着一红色的短袖连衣裙,两只臂膀上的皮肤闪动着象牙般的光泽。她静静地站在门前,在她身上,阳光是流动着的,就像是镀了阳光的金色液体,熠熠地环绕着一个美丽的活色生香的女人。一个按现在的说法,叫有态儿、有范儿的女人。我觉得连阳光都醉了。是的,先有光线和味道扑过来,尔后才是活色生香。那气息准确地告诉我,那是可以点亮整个世界的、熟了的气息。就像是樱桃,向阳坡的,鲜艳欲滴的。就像是葡萄,吐鲁番的,晶莹剔透的,熟了的玉色。那么,一个女人熟了的时候,是什么样子,那几乎是几何级的果实了……此时此刻,我才真正理解了古人造的那四个字:蓬荜生辉。我明白了,那是专对女人的,只有女人才能照亮一间屋子。

她说:吴老师,我是外语系的,听过你的课。

我像是被人打了一闷棍,我的神思还没有转回来,我“噢、噢”了两声。

她说:对不起,打搅你了吧?

我说:噢噢……尔后又急忙更正:没没没,没有。

她笑了。她的笑容像“蜜制三刀”,那是我童年里最爱吃的一种小点心。她听出了我的混乱。她的眼睫毛很长,眼睛大大的,像鹿一样。嘴也大,嘴唇肉肉的,红鲜鲜的,牙齿很白,笑意在嘴角上含着,鼻尖上亮着细细的汗珠,一切都亮着,饱含着汁液,饱含着韵致和味道,好像随时可以溢出来。真好!樱桃熟了,真好!

我承认,我竭力掩饰着,不让我眼里跳出“手”来。可我仍然不能抑制心里生出的欲望,一种强烈的想去抚摸她的欲望。那白嫩的皮肤就像丝绸一样,像流动着光的液体……我恍恍惚惚地听见她说:我姓“mei”,叫“meicu

”。

我说:是美丽的美么?

她说:是梅花的梅。

我立即说:这个姓氏不多呀。哪一支?是商王的后人,还是八旗的后人?

她睁大眼睛,惊讶地望着我,笑了,说:我也说不清……我是东北人,满族。

说实话,我醉了。我不知道你是否醉过?我知道有喝酒喝醉的。有吸烟吸醉的。有吃肉吃醉的……可我说的不是这些。我坦白地说,我是看女人看醉了。也许你不相信,可我确实是醉了。也许,我忍耐的时间太长了,我对那鲜艳怦然心动,对女性的美丽怦然心动。我一连醉了七天,七天之后我才清醒过来。

那天下午,我只觉得我的天灵盖在咝咝地冒冷气,那是一种集合全部能量、要冲上去的感觉……如今,我已忘记了我都给她说了些什么。可我知道我醉了。

人都有醉的时候,可醉的方式不同。你绝对想象不出我醉后的表现。我像疯了一样,一连七天在操场上跑步……梅村,她叫梅村。就住在女生宿舍最前边的那一排,正对着学院的大操场。我破例给自己买了一身红色的运动衣,穿在身上,疯狂地、像晕瓜一样地到操场上去跑步。我每天一早一晚,都到大操场上跑步,其余的时间是在准备“跑步”。那七天,我整日里晕晕乎乎的,走路都深一脚浅一脚,可我一直跑啊跑。早上,当晨铃响起的时候,我绕过电工房,绕过学生宿舍,猴急猴急地蹿到操场上,就为看上她一眼!晚上,当熄灯号吹响之前,我仍在操场上跑步,就为能看她一眼!

天哪,我一共才看到过她三次。

操场边上有一盥洗台,水泥台上装了一排自来水管,那是让学生洗漱用的。第一次,是早晨,我看见她刚起床,端着一个洗脸盆从寝室里走出来,头发束成简单的马尾辫,站在水泥台前洗漱。我控制着跑步的速度,刚好在她扬起脸的那一刻,跑到水泥台附近,我扬起手,很矜持地跟她打了声招呼:早上好。她望着我,笑了,说:吴老师,跑步呢?我说:噢,锻炼锻炼……尔后,我招招手,就慢速跑过去了。那时候,她脸上还挂着水珠儿,一脸睡后的海棠红,带着晶莹水珠儿的海棠红,她的笑容已刻在了我心里。我第二次见她,是晚上。我看到的只是她的一个剪影,朦朦胧胧的剪影:那是临风的玉树,夏日的荷花,秋熟的海棠,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,我已经很满足了……我在操场上跑步时,昏昏沉沉的,像中了邪一样,满眼都是她的影子。第三次,黄昏时分,在阶梯教室的外边,她站在台阶上,朝着我微微一笑,有一束光亮,撕锦裂帛般地、响箭一般地射中了我……我爱她爱得神魂颠倒,几乎到了发狂的地步!有一天半夜里,我实在是忍熬不住了,竟然鬼使神差地冲到她寝室门前,“咚咚咚”敲了几下门……可就在最后一刻,一声“谁呀?”把我给吓醒了!我的心怦怦乱跳,扭头就跑,像兔子一样。我听见我的脚步声像炸响的鞭炮,心跳像偷灯油的老鼠,吓得我七魂走了六魄!当我一口气跑进了操场南边的杨树林,觉得安全的时候,我大口大口地喘气,用最恶毒的语言在心里咒骂自己……骂是骂了,可我仍然贼心不死,在操场上整整跑了一夜,一边跑一边在心里大声呼喊着她的名字:梅村!梅村!梅村!

要是换一人,可能就疯了。可我没疯。

我要问,你能扛住这种诱惑么?谁可以抵得住这样的诱惑?!

我告诉你,我扛住了。

第八天,在我跟她接触后的第八天,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?我发现了自己的贫穷。从里到外,彻头彻尾的贫穷。我曾经不惜丧失尊严地混进了一个检查寝室卫生的小组,以检查卫生的名义进了她的寝室。她寝室里有四张双层高架床,共有八张床铺。梅村住的是靠里的一个下铺,一个靠窗的位置。我在她那漫散着淡淡香气的床前站了不到十秒钟(我多么想躺上去呀),她床上铺着素雅的蓝白格格床单,在床单的外沿,还罩着一条长条的毛巾垫单;我看见她床头的架子上摆放着一个精致的皮箱,牛皮的。箱子上叠放着她的一叠叠衣服,她的衣服竟然是成套的!床头上,它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,竟然是那种很贵的、当时商场很难见到的丝棉被……床下摆着一双小巧的丁字形的女式半高跟皮鞋,也是很贵的那种。桌上除了课本、书籍,还有个人自费订阅的《大众电影》、《诗刊》之类。这还是一个喜欢吃零食的女孩子,窗台上放有铁制的、有彩色图案的饼干筒,有成听的奶粉,大白兔奶糖,还有诸如美加净银耳珍珠霜、洗发香波之类的一溜小瓶子……都是上海产的。这在八十年代,都是高档的、最贵的奢侈品。我也从侧面了解过她的情况,她的家庭条件很好,她在班里学习也很好,很有优越感,她还是她们班里惟一带工资上学的学生。看到这些后,我心里直打鼓:天哪,这是我能养得起的女人么?

说实话,她把我吓住了。我知道,在城市里,追一个你喜欢的女人是要花钱的。我一个还未评上职称的助教,一个月才五十二块钱。我凭什么?

经过一夜痛苦的思考,我反复地问自己:你想当蔡国寅?还是想当吴春才?一想起老姑父,一想起梁五方,还有“八步断肠散”……我就不寒而栗!罢了,罢了。既然你想做一个城里人,既然你那么喜欢她,既然你想占领这座城池,那就得有一个长远的狩猎计划——“狼计划”。慢慢来,不可操之过急。

但是,不管怎么说,我已经有了人生的第一个目标:我要追到这个女人。我要娶一个美丽的城市女人做我的妻子。我再一次告诫自己:要矜持。要有步骤。要忍。

此后,我开始实施我的“狼计划”了。我得有论文,我得先把讲师评上。尔后还得有著作,有了著作才可以评教授职称,这都需要时间……我再也不到操场上去跑步了。时间每一分钟对我都是宝贵的,我得张开每一个毛孔去吸收、消化那些由古人造出来的方块字……尔后化蛹为蝶。我得把自己磨成锥子,顽强地钉在一个点上。我得是一张弓,把自己拉满,尔后才能射出那只响箭!每当我看到梅村的时候,我都背过脸去,尽快地走开。我咬住自己的舌头,咬住自己的心,我的牙齿像铁钉一样坚韧……我得扛住自己,站稳了。

我要说,如果不是那些可怕的电话铃声,我就会在本校娶一个漂亮的女学生当老婆。尔后戴着金丝眼镜,围着驼色的羊绒围巾(我童年的梦寐以求),顺着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、硕导、博导的台阶一路走下去,成为一个著名的学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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